藝術能當飯吃?被遺忘的「台灣之光」,薪水「一萬七」買不到的熱情!

即使是17,000元的薪水,也無法澆熄他對「教育」的熱情;他是毛氏,曾教書長達8年,對他來說,8年來他收穫最多的不是金錢,而是與學生的情感。

當我是老師的時候,我通常不在教室。

與一般的老師不同,草地、咖啡廳…任何地方都可以是毛氏的授課場所,他喜歡與學生對談,喜歡和他們一起創作。在學生眼中,毛氏與其說是老師,他們更喜歡叫他「資深年輕人」。

不被理解很正常,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才重要。

毛氏開過咖啡廳,但他不希望大家只為了消費而來,為了更專注在「藝術交流」上,他選擇經營良日激動所,那裡不論身份和年齡,只要你有想法,都能夠在那裡辦展,他想和藝術一起生活,而不是靠著他人的期望過活。

雖然毛氏他不再是名義上的老師,但無論是以前教書的時候,還是現在經營「 良日激動所」,他始終保持著赤子之心與他人交流,將自己的想法毫無保留的分享給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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